开化地处我省母亲河-钱塘江的源头,其境内小流域达1200多公里,每到夏季因降雨偏少,河道水位低,一些不法人员使用农药毒鱼和“电、炸” 案件时有发生,小流域渔业资源“不好管”、“管不好”,已成为渔政管理工作一个难点问题,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乡村能够管理到位的工作,一方面因职责不明、任务不清,乡镇不愿管,而渔政管理部门由于战线长、人员少,管理难以全面覆盖。另一方面,乡村无利可取,协管根本就没有积极性。 开化县水利局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的基础上,进行河道管理机制探索,提出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县乡共建,村民自治”的思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示范村整治要求,先后在华埠华喜、马金高韩两村开展新型生态河道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村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制订确立村规民约,把河道保洁、渔业资源保护等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范畴,明确村民在河道管理保护中义务,违规者按约处理。如《华喜村河道村规民约》规定,“严禁向河道内抛散生活垃圾、动物尸体等,违者责令限期打捞、清除,并处无偿保洁河道三次。逾期不打捞、清除的,由村委会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违者承担”、“禁止使用‘电、炸、毒’和地笼网等违法手段在河道内捕渔,违者视情节轻重,向村委会交纳渔业资源增殖补偿费200-500元”。同时,对一些条件较好的小流域,由县渔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收取一定的承包费用,用于江河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 以村规民约的形式进行河道管理,既是对渔业法律法规有效补充,又是创新渔业资源管理的新举措,在渔业管理法律法规中注入本乡本土的道德习惯,更切合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意愿,易于群众理解和接受,这对规范村民行为,改善水环境,促进渔业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下步该县渔业主管部门将向其他乡镇全面铺开,以确保小流域渔业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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