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海洋部门共审查了38个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省级13个,市级12个(宁波市6个、舟山市6个),县(市、区)级13个(普陀区3个、温岭市3个、岱山县2个、嵊泗县1个、定海区1个、椒江区1个、玉环县1个、乐清市1个)。
上半年,全省共审核了35个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准了3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这3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分别是宁波镇海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嵊泗县洋山大岙渔港防波堤工程和浙江东方造船有限公司本部造船厂船台扩建工程。
在上半年全省所审查的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34份、环境影响报告表3份、环境影响登记表1份。
附:2005年上半年年浙江省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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