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局召开了“作风建设年”活动转段动员会议,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为了确保这一阶段的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健康有序地开展,取得进一步的成效,局党组于5月31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海渔党组〔2007〕11号),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在“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要求、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规定。 文件指出:“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是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促进作风进一步好转,促进人民群众实际问题的解决,促进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总要求,认真研究,细致谋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是广泛征求意见。要继续敞开大门,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努力查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听取分管处室、单位的同志对自己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各处室、单位之间也要相互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开展作风自评。机关各处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所有党员、干部和推广总站(干校)、监测预报中心党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要认真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自我查找作风上的差距,写出作风自评材料交本处室、单位领导;处室、单位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自评材料交给局分管领导。三是进行组织评议。各处室、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一次作风问题的集体梳理,深入排查单位和个人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个别谈心、集体谈心、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指出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分析整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一次谈心。四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单位和个人存在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积极加以整改。同时应着手梳理本处室、单位和局制定的涉及作风建设方面的各种制度规定。处室、单位的整改方案,要在本处室、单位向群众公开,全局的整改方案要向全局和直属单位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评议。五是落实整改措施。要把改进作风与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结合起来,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展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成果。六是做好阶段小结。各处室、单位对第二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8月底前将书面小结报局作风办。 通知对第二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不断增强自觉性。要在巩固和发展第一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大兴学习之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转变学风,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二是要找准主要问题,认真剖析。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找自身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思想上深入分析原因。三是要坚持边议边改,做到立说立行。要把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贯穿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全过程。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取信于民。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正视不足,勇于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四是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同第二阶段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小处着手,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在搞好结合上下工夫。 文件要求通过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督促、及时检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到措施有力、工作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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