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渔船安全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从5月19日开始,余姚市渔政站对沿海四个乡镇(临山、小曹娥、黄家埠、泗门)渔船进行了为期四天的渔船检验工作。
根据渔船检验规则,船检人员逐一登船,丈量渔船尺寸,核对渔船主机功率,对船体质量是否过关,灯号、声号设备和救生消防设备是否齐全进行了认真检查。其中有些渔船因未标船名号和港籍,船检人员要求其进行现场整改;有些渔船因主机设备尚在维修,船检人员则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所有通过检验渔船都收到渔船检验站开具的检验证明,并根据该证明允许证书年审。本次应受检渔船111艘,实受检渔船100艘,受检率为90%,受检情况较去年明显提高。余姚市渔船检验将安排时间对未受检渔船及限期整改渔船再进行一次集中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