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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四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显成效
 

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新举措,从四个“全面”着手,全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并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95%以上,并达到了上级部门要求的7100%:即按要求100%将全县10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8个出口原料备案基地、32个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纳入监管;三类基地的生产记录建立率100%;全县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100%;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我县三类基地、个体小型养殖场等养殖环节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100%;阳性药品的追溯结案率100%;县域内水产品批发市场按“四有”(有管理责任制度;有检测制度;有台帐记录制度;有不合格水产品报告制度)要求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

一是全面摸清基本现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渔区基层进行系统、全面、详细的调查统计,为实现有效、有序管理提供基础数据。目前全县列入水产品质量监管的对象共计1836个,其中捕捞渔船529艘,育苗厂85家,较大规模养殖场1222个,涉及全县18个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320个自然村和13000余位养殖户。其中的60家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渔业电台、手机短信等平台,采用宣教下乡、政协组织的科技下乡、展示典型案例宣传版图、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安全法律法规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今年以来,已举办各类实用技术等培训18期,受训1400人次,其中获水产育苗工上岗证书70人;通过电台向捕捞渔民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46次;通过短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36次十万余条;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4000份;发送水产品质量禁用药、养殖、育苗、生产记录等信息32期。

三是全面做好日常检测。扩大水产品抽样检测范围,除对源头水产品进行日常检测外,今年开始向苗种、水质、投入品等扩展。截至目前,共抽取海捕鱼检测样品83份、海捕虾检测样品15份、养殖水产品32份、水产苗种样品23份,水样20份、无公害基地水样15份、各类投入品样品7份,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6.7%

四是全面打击违法行为。联合工商、农林等有关部门,一方面严厉打击养殖场、育苗厂等生产企业的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等行为。年初以来,已开展水产养殖场执法2次,查处违规企业1家,开展育苗厂执法检查1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另一方面,加强对海洋捕捞产品的执法检查。每月派出执法船艇,对鹤浦、高塘两镇乡拖虾渔船海捕虾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渔船依法处理,督促整改,目前已查处违规渔船1艘。

 

 

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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