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动态信息 法规文件 网上办事 海洋经济 计划财务 信息发布
海域管理 渔业管理 资源环境 科技标准 行政执法 海洋预报 科普知识 利用规划
当前位置: 首页->渔业管理->水产品质量->正文
 
龙游县开展品牌水产品专项检查
龙游县水产渔政站 叶志红

为维护品牌水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强化品牌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品牌水产品信誉和形象,加快实施水产品牌战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品牌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8]10号)、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对品牌水产品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海渔业[2008]8号)文件要求,龙游县从4月底至520日前对全县所有品牌水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龙游县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有5家:浙江浩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庙下乡清水鱼养殖基地、荷花塘生态鳖养殖场、何氏淡水鱼专业合作社、社阳水库管理处;其中浙江浩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绿得源中华鳖与巴西彩龟、庙下乡清水鱼养殖基地的瓯江彩鲤、荷花塘生态鳖养殖场的中华鳖获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社阳水库管理处的鲢鱼、鳙鱼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品牌水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树立和维护品牌水产品公信力;有效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品牌水产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打印】【关闭
帮助指南 | 站点导航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隐私声明| 电子信箱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主办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04-2005)版权所有 浙ICP05076317
Copyright© 2004-2005 ZJOAF All rights reserved. 反馈邮箱:system@zjoa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