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食用安全。按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通过在石浦、丹城等公共场所悬挂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横幅,以及向广大养殖户和捕捞渔民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生产从业人员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规范化生产意识。同时,由海洋与渔业局产业科牵头,联合海洋捕捞技术推广站、渔政执法大队、中国水产城管委会等,于08年1月30日对拖虾渔船、中国水产城交易市场的主要经济鱼类及海捕虾进行了集中联合安全检查。
这次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行动在中国水产城码头与中国水产城交易市场同时进行。通过对2艘拖虾渔船及4个交易摊点的主要经济鱼类采用快速检测试纸做现场初步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有药残超标现象;海捕虾的现场试纸检测结果也未发现二氧化硫超标现象。但现场快速检测试纸显示的指标只能作为初步检测参考,而非最终的检测结果。因此,我们对10份海捕鱼、3份海捕虾实行抽样封存,并送往市渔业环境与产品检验监测中心进行定量检测。
通过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障群众节日水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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