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饲料、渔药等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确保舟山市水产养殖生产的顺利开展,日前,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市农林部门对舟山市部分涉渔农资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中,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随机抽检了定海、普陀3家涉渔农资经营门点,针对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规范饲料和渔药等农资产品标签标识及质量标准;是否具有购销台帐、购销发票及出入库凭证;是否超范围经营或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渔药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农资店营业执照及兽药经营许可证过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暂停营业、限期办理有关证照,并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个别农资店经营台帐建立不够齐全,则责令经营者及时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