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学习贯彻座谈会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会议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处张士锋处长主持,市海洋与渔业局吴建义副局长做了《关于如何学习贯彻好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讲话,海域管理处朱志海副处长向各位同志介绍了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成果。市、县(市)区级有关涉海部门40余人就如何落实好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根据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将全市海域科学划定10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海洋功能区,并可根据宁波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划分出172个更详细类别海洋功能区。同时,明确了近期内各功能区开发保护的重点和发展时序,明确了各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措施,提出了区划的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海洋功能区划的制定为全市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从宏观上提供了管理和决策的依据。会议认为,只有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使区划成果付诸实施,才能发挥其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要增强全民海洋功能区划意识。要积极宣传海洋知识,树立海洋国土观念。首先,要从单纯的重视陆域经济转变到海陆经济并重上来。我市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从传统的海洋渔业、盐业资源开发转变到以利用为主体的多层次、多目标的系统开发,以及从单纯的海洋资源开发转变到开发和保护并举上来,把对海洋、海岛、海岸线不同地带的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国土概念牢牢联系在一系,充分利用港区、渔区、滩涂、旅游和油气等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其次,要深入开展教育宣传活动。要深入基层开展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海洋功能区划培训工作,以提高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在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新闻监督,适时适度地向社会公布区划成果,表扬先进典型,揭露不按功能区划用海的行为,促进涉海项目规范用海。
二、要加强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和管理。制定海洋功能区划主要是为管理使用海域、保护海洋环境提供科学依据。首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海洋功能区划作为海域使用管理的依据。海洋功能区划范围内的一切用海活动,都必须遵守批准的区划。对现有不符合区划的海洋开发活动,应予调整并使之逐步到位。
其次,要坚持把海洋功能区划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据。无论是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还是选择入海排污口、审批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选划海上排污口和海洋保护区,都必须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同样,开发海岛周围海域的资源,也需要依据海洋功能区划。
再次,要坚持把海洋功能区划作为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引导海洋生产力合理布局的依据。养殖、盐业、海洋旅游、海上交通等产业的行业规划,凡涉及海域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坚持分步实施、逐步调整的原则,采取行政的、法律的和经济的措施,调整和限制不合理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鼓励合理的开发活动,逐步调整用海结构,使之趋于合理。对一时达不到区划主导功能要求的,允许在一定时期内发挥其兼容性功能的作用。
三、海洋开发规划要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海洋工作综合性强,因此涉及的部门多、单位广,而现行体制是行业部门管理,即分工管理、分散开发。因此要做到科学合理开发,必须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海洋综合管理。我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在有关涉海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充分征求县(市)、区海洋功能区划修编领导小组的意见,上下多次修改而完成的,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修编稿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日前省政府已批准实施。可以说,《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修编稿不仅具有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还具有很强的行政性和强制性。因此,各个涉海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在考虑自己的海洋开发计划和设想时,要充分尊重并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不能只顾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而较少考虑以至忽视其他行业和整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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