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努力提高海监渔政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海监渔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秉公办案,规范行为,强化管理,搞好服务,保障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订本规范,供海监渔政执法人员遵照执行。
(一)政治行为规范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并指导海监渔政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认真贯彻执行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各项决议和指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说了算。
5、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海监渔政办案秘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领导,保证政令畅通。在海监渔政执法中,服从组织,顾全大局,反对地方保护主义。
6、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团结同志,关心群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献身事业。反对一切不利于团结和不利于工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严格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依法行政。
2、在海监渔政执法中,执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3、将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对广大渔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
4、认真学习海监渔政管理知识,学习海洋与渔业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相关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国家公务员所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提高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水平。
5、树立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对海监渔政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做到公正、严明、准确、及时,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服务渔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
6、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照办事程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讲究效率,提高质量,注重实绩,勤奋敬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廉政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的《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政法规,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克已奉公,清正廉洁,勤政廉政,自觉接受各级各方面的监督,当好人民的公仆。
2、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做到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3、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不断改造世界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在海监渔政执法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案,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不办人情案。严格遵照执行《海监渔政执法十不准》和《海监渔政办事八公开》等规定。
5、在公务活动中,不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
6、不借出差、开会之机或以参观、学习为名,用公款游山玩水,挥霍浪费。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日常行为规范
1、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坚持文明办公,文明值勤,文明执法。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公民。
2、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对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对基层来访的办事者,要耐心、细致,做到有问必答,首问负责。提倡开展(让座、沏茶、办事)“微笑服务三步曲”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排忧解难。努力树立“满意在海监渔政”的良好形象。
3、对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对组织忠诚老实,服从领导;对群众热情周到,诚恳、体贴;对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4、执行公务(或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穿着海监渔政制服,徽章齐全,证件完备,着装整洁规范,仪表端庄,不佩戴金银首饰,浓妆艳抹。着装时,不出入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不与社会上不务正业的人在一起饮酒用膳。海监渔政服装(包括检查证)不转借、送人或非法出售。不酒后执行公务,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5、提倡语言文明,日常用语坚持使用“您好”、“请讲”、“请坐”、“请用茶”、“请稍候”、“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不用“别问我”、“找别人去”、“不知道”、“不在”、“没空”等伤和气的生硬语言和语气;禁止使用粗话、脏话。提倡讲普通话。
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为人诚实,作风正派。不出入色情场所,不参与淫乱活动,不乱搞男女关系,不参与吸毒、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五)附则
1、上述各项制度系本处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制度相抵触的地方,则以上级领导部门的制度为准。
2、本制度所称“全处工作人员”包括“海监渔政处”(对外称“浙江省渔政局”)所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等不同性质的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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