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基船业有限公司江南山船舶修理基地
(二期)项目回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核准前听证会公告
浙江中基船业有限公司江南山船舶修理基地(二期)项目回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由省海洋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我局将组织浙江中基船业有限公司江南山船舶修理基地(二期)项目回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前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浙江中基船业有限公司江南山船舶修理基地(二期)项目回填海工程位于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江南山,主要由滩涂及浅海海域围填形成517.5亩陆域,占用岸线1360米,新建7万吨级修船1座,舾装码头3座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亿元,项目建设期39个月,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中基船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建设对外排放的水、气、声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将对周边海域功能区使用、水环境、海域生态环境和滩涂底栖生物、渔业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申请听证方式:需要申请听证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众代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的5日内向我局报名申请听证,我局将按规定审查或公告登记后组织听证会。申请电话:0580—2826223,联系人:郭朋军,联系地点: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3、听证参加人员和具体听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八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