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造船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前听证会公告
浙江海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造船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我局将组织浙江海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造船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前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浙江海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造船项目填海工程位于三门县健跳镇南道头,新建2万吨级船坞1座、1.5万吨级船台1座、1万吨级船台1座及其它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新增用地135亩,包括2公顷潮滩,岸线长180米。项目总投资2.5亿元,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海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本工程建设对外排放的水、气、声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将对周边海域功能区使用、水环境、海域生态环境和滩涂底栖生物、渔业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申请听证方式:需要申请听证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众代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的5日内向我局报名申请听证,我局将按规定审查或公告登记后组织听证会。申请电话:0576—88488303,联系人:王咏雪,联系地点: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3、听证参加人员和具体听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八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