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或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240号
电话:0580-3023699 邮编:3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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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拟用海人 |
拟用海
位置 |
拟用海面积(公顷) |
拟用海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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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干油库扩建填海工程 |
中燃舟山船舶燃料供应公司 |
沈家门小干岛 |
6.147 |
至换发土地证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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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干油库扩建码头工程 |
中燃舟山船舶燃料供应公司 |
沈家门小干岛 |
10.094(其中透水构筑物0.356) |
二十年 |
附宗海图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