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7日(2008年8月19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或三门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海洋与渔业窗口)
电话:0576—83326241 邮编:317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拟用海面积 |
期限 |
| 1 |
填海工程(北区) |
浙江三门丰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牛头门 |
1.59公顷 |
50年 |
| 2 |
填海工程(南区) |
浙江三门丰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牛头门 |
20.59公顷 |
50年 |
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八年八月一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