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7月31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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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海人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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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鹰东环海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坎门鹰东环海
公路工程 |
坎门鹰东隧道东路口 |
0.75 |
交通运输用海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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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鹰东环海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坎门鹰东环海
公路工程 |
坎门鹰东隧道东路口 |
0.18 |
交通运输用海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40年 |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地址:珠港镇城关珠城西路5号 电话:0576—87224787 邮编:317600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地址:杭州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5 邮编:310007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