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在杭州召开了全省海域管理暨违纪处分规定宣贯工作会议,全省沿海市、县(市、区)的海洋分管局长、纪检监察负责人、市海域(洋)处长、县海洋科长以及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刘向东副局长总结回顾了二年来全省海域管理情况,分析了当前海域使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今明两年海域管理的主要工作;驻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张钢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颁发的第14号令《海域使用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并对贯彻落实作出了部署;最后赵利民局长从战略高度对全省的海域管理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全省海洋管理系统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海域法》和《海域使用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稳定的关系,要有作为,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要符合党委政府服务大局,发展海洋经济这条主线;三是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海域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要对子孙后代负责;四是要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打造廉洁、高效、务实的队伍。下午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三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服务我省的海洋经济,如何贯彻落实好《海域使用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了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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