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定海区推荐,并报经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舟山市西峰水产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我省第五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这是继06年舟山市越洋食品有限公司之后,我区又一家荣获该殊荣的水产加工企业。
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须与农渔业产业紧密关联,并通过ISO9000或HACCP、QS等质量认证,具有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社会贡献大等特征,同时企业总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固定资产规模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外向型出口创汇企业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在农渔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与农渔户订立合同、利润返还、入股分红等形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省级龙头企业一般在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