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动态信息 法规文件 网上办事 海洋经济 计划财务 信息发布
海域管理 渔业管理 资源环境 科技标准 行政执法 海洋预报 科普知识 利用规划
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信息->其他新闻->正文
 
水域养殖污染治理纳入江山市 “811”环境保护方案
江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王宝莲

                 
    为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为江山市经济社会提升发展、推进率先崛起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江山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山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启动“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811”环保行动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实现“让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新空气、享有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使该市经济社会在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方案》有四大类主要任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域养殖污染治理是其中的主要任务之一。《方案》规定所有生活饮用水源水体禁止放养家禽,禁止施肥养殖,严格限制投饵式网箱养殖,同时要求控制山塘水库养殖规模,推广实施生态养殖,出水必须符合受纳水体相应水环境功能区的污水排放标准。
   《方案》严格实行责任考核制度,实行严格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由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本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细化考核项目任务,由市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811”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组织推进实施和督察考核。江山市水利局是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
打印】【关闭
帮助指南 | 站点导航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隐私声明| 电子信箱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主办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04-2005)版权所有 浙ICP05076317
Copyright© 2004-2005 ZJOAF All rights reserved. 反馈邮箱:system@zjoaf.gov.cn